




注册办事处
J Secretary 提供注册办公室地址服务,以满足法定要求和客户的不同业务需求。
我们的注册办公室地址服务非常适合想要在香港创建和维持业务的新创公司和中小型公司,而无需支付租金或购买专用办公空间。
我们的服务使您能够远端或在其他地点工作,同时保持在香港的业务存在。
注册办事处要求
- 根据《公司条例》第658条,每间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必须在香港设有一个注册办事处,让所有通讯及通知均可致予该办事处。
- 不接纳非香港地址
- 不接纳邮政信箱号码
我们的服务
- 提供注册地址
- 提供商业通讯转寄地址
- 扫瞄信件内容后电邮致客户指定邮箱
- 定时转递到客户指定地址
其他服务
- 成立公司服务
- 公司秘书服务
- 会计理帐服务
- 核数审计服务
- 税务报税服务
- 商业谘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