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122條, 任何文件的副本須經指明的專業人士核證(如:特許秘書、執業會計師等)。核證副本的作用是由第三方專業人士對正本文件的副本作出加簽認證,證明該副本是真實的。
法例管治要求不斷提升, 機構部門一般需要遞交經專業人士認證的「核證副本」,以證明您所提交的副本文件是由正本文件所複印所得。